4月29日,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公布2025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我市取得全省第二的好成绩,连续三年位列全省前三,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水利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市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流域水质稳步提升,2025年1-12月,全市76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均达100%,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幸福河湖建设成果显著
● 九鹏溪入选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8000万元;
● 汀江(龙岩市段) 入选水利部幸福河湖优秀案例,为全省唯一;
● 上杭旧县河、武平石窟河入选福建省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并分别获210万元奖补资金。
● 武平县创新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50万元投入石窟河幸福河湖建设。
典型经验获国家和省级推广
● 龙岩市先后在水利部2024年太湖流域管理局与苏浙沪闽皖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全国2025年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
● 完成全省首宗水权交易,并分别入选水利部办公厅《水利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典型案例》、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用水权改革典型案例汇编》在全国推广。
制度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 长汀水土流失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实践,作为示范案例在第十四届国际数字地球会议推广;
● 全国首创适用水土保持司法碳汇机制;
● 在全省率先推行“水票制”改革,并出台配套管理制度。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 落地全省首单河湖生态产品开发(文旅类)10年特许经营权交易;
● 落地全省首单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
● 全市3个案例入选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流域片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集》。
下一步,龙岩市将不断优化完善河湖长管理体系,持续打响“山水龙岩”品牌,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久久为功守护绿水青山,为打造生态宜居龙岩提供坚实的水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