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水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龙岩市水利局  日期:2026-01-08 【字号:

  2025年,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扎实推进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取得新成效,为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广泛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活动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水利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增强全民守法意识。一是开展宪法宣传。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学习交流、展览展示、主题宣传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二是开展涉水主题宣传。结合龙岩市“一月一主题”普法三年行动,举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普及水法律法规和保护水资源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水爱水、爱河护河意识,共同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三是水利普法进园区。开展节约用水和水土保持宣传进园区志愿者实践活动,引导工业园区、企业落实节水责任,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深化节水园区、节水企业和生产建设项目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全局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87人次。

  (二)全面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落实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更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做好水利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等相关政策规定,出台《龙岩市水票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龙岩市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公众参与、审查审核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1件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专门聘请法律顾问,对涉及水利重大决策的规范性文件和项目招投标合同进行前置审核,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龙岩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龙岩市水网建设规划》《龙岩市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划》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

  (三)改革创新水利执法体制机制

  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力量,营造良好水利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坚持把公职人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及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水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市本级共取得42本执法证。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2024年11月印发《龙岩市水利局关于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强化执法协作配合的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于2025年10月印发《龙岩市水利行业与综合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意见(修订)》,同时制定《龙岩市水利局 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水利行业执法权限分工方案》和《龙岩市水利局执法清单》,提升水利监管和执法效能,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创新司法碳汇机制。继续实施《龙岩市关于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水土保持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在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刑事犯罪中,法院引导被告人在生态修复的基础上,进一步赔偿因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导致的水土保持碳汇损失,助力修复受损水土保持碳汇功能,推动流域司法协作走深走实,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四)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市水利局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规范评审,提高行政审批标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全市范围内水利行政审批同一事项的申请材料、网办深度、跑动次数、承诺时限、特殊环节时限等要素统一。进一步压缩报告书修编、整改时限,所有承诺审批事项的行政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确保现场踏勘评审时限为7个工作日内。二是创新审批模式,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审批指导服务,推行“1+N”“N+1”审批模式,2025年8月份起“1+N”“N+1”涉水审批“一件事”正式上线运行,有效缩短审批时限,降低企业负担。指导各地和项目业主同步推进财审和招标,变“串联”为“并联”,对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洪水影响评价按流域集中审查,审批时间平均缩短50%以上。三是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事便捷度。深入开展“进窗口 走流程”现场办事体验活动,统一办事标准,继续开展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进一步提升即办件比例。实现所有审批事项全程网办,2025年办结157件,满意率100%。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始终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履职尽责,确保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落地实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水利法治工作,将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民法典》《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6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坚持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5年11月24日,局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机构改革后水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进一步优化内部职能科室配置,加挂执法监督科,开展“水行政执法年”行动,组织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托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开展全员法治学习,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守法用法能力。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水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因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水行政执法人员转隶,机关人员主要承担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等基础性工作,难以有效应对复杂的执法需求。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与规范性文件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部分业务科室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要求理解不够深入、准确,在实际操作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的规范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与实效性有待增强。部分业务科室存在“重工程建设管理、轻法治宣传教育”的倾向,普法工作未能深度融入水利业务各环节。

  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高度仍需提升,法治思维尚未完全贯穿于水利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人员队伍结构性问题突出,法律专业人才引进难、培养慢,与日益增长的法治工作任务不匹配。三是工作机制创新不足,未能及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执法协作、决策规范、普法实效等方面存在短板。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市水利局将紧密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着力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一是强化法治引领,压实依法治水责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通过“一把手”带头讲法治课、带头述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水法》《防洪法》等专业法律法规深度融合。通过举办专题法治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水利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对水利发展规划、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土保持等核心职能,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加大水行政执法专业培训力度,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三是优化涉水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水事执法中做到透明、规范、公正。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的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进“一网通办”。创新监管方式,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模式,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努力提升水利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企业满意度,以高质量的水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龙岩市水利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