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闽河办〔2026〕4号)、《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河湖长制奖励县(市、区)的通知》(闽河办函〔2026〕26号),经研究,拟推荐连城县、永定区作为2025年度省级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龙岩市河长制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6月24日
联系电话:0597-2838619
龙岩市河长办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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