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实施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
《实施意见》的出台,主要有三个方面大的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土保持工作做出了新的重要决策部署。2022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有了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3月16日,市委余红胜书记对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争取研究形成一套长效机制和经验”的批示要求;3月17日,余红胜书记带队前往市水利局调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汀水土流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3月31日,胡盛市长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嘱托,持续巩固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扎实推进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三是我市水土保持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提升。当前,全市在人为造成水土流失方面,还存在生产生活方式不当、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易引起新的流失等问题;同时,已治理的水土流失区生态系统还相对脆弱,存在着土壤肥力不足、林分结构单一等问题,植被生态系统面临“二次退化”的风险。
二、关于《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
《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保持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原则,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意见》的出台,对于全党全社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的出台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将全面绿色转型。党的二十大将“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纳入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确立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明确提出“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指明方向。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及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都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任务。《意见》的出台,是推动各方面和全社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的需要。
三、关于《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突出了抓好18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五种能力”,并明确了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重点突出机制、理念、手段和主体四个方面创新,即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的机制创新,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的理念创新,多措并举、科学治理的手段创新,多元参与、共治共享的主体创新,探索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长汀经验”。力争到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4.3%,确保水土保持率高于福建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20个百分点以上;2035年底全市七县(市、区)水土保持率均提高到94%以上,全市平均值达到94.5%。
二是工作任务。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要求,《实施意见》提出,2023-2025年,着力提升差别化防控能力、精准化监管能力、系统化治理能力、产业化供给能力、多元化支撑能力等五个方面能力,实现由“治”到“防”转变,由“量”到“质”提升,由“绿”到“优”深化。着力提升差别化防控能力方面,通过开展水土流失源头严格管控、对重点区域严格保护、实施生态脆弱区改造提升,进一步规范人类生产建设活动,强化预防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和保水保土能力。着力提升精准化监管能力方面,通过实行分类精准监管、信息化高效监管、部门协同监管,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管能力与水平。着力提升系统化治理能力方面,通过开展系统治理人为水土流失、系统治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和系统治理流域水系,打造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拓宽乡村增收渠道,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着力提升产业化供给能力方面,重点是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全力推进先行区建设、深入挖掘弘扬生态文化,着力打造一批集“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为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的样板,并深度挖掘生态文化,讲好“一棵香樟树”的故事,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着力提升多元化支撑能力方面,主要是健全完善责任落实、多元投入、群众参与、科技支撑等四个方面机制,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总结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技术与经验,力争使“长经验”成为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治理标准,由过去的“出经验”提升为“出标准”。
三是保障措施。为了进一步深化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稳步推进龙岩全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确保全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强化督导考核三个方面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市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研究调研推进水土保持工作至少1次、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1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具体抓落实、村两委承担守护水土资源属地责任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统筹协调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抓好任务的督促落实,确保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发挥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跨区域水土流失联防联控联治;其他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协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强化督导奖惩方面,将水土流失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采取“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导、一年一考评”措施。同时,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褒扬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予以效能问责。
四、为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要全面根治水土流失区域,针对剩余流失斑块的不同流失类型,精准治理、集中攻坚,力争到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94.3%,长汀水土保持率达到93.72%。
二要防止新增水土流失问题,针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落实差别化预防保护措施,加强各类生产建设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依法及时查处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
三要提高已治理区域生态系统质量,以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抓好松林改造和土壤改良,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0万亩,土壤改良10万亩。
四要持续打响水土流失治理品牌,以推进长汀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契机,全面总结提炼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技术与经验,由过去的“出经验”提升为“出标准”,力争成为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治理标准,为全国生态修复保护探路子、树典型、作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