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水资源费改税改革部署,提升取水企业依法取水、依法纳税意识,落实今年4月市水利局与市税务局签署的税费征管协作框架协议,近日,龙岩市水利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在上杭县开展取用水核查及水资源税政策宣传活动。市、县两级水利、税务部门,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上杭县辖区重点用水企业、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活动。
开展现场核查,规范取水秩序
8月20日下午,市县两级水利、税务部门,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赴上杭县一高速服务区开展现场取用水核查,重点检查取水许可、计量设施运行、取用水台账建立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督促整改,推动取用水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集中政策宣讲,凝聚共治合力

8月21日上午,取用水及水资源税政策宣讲会在上杭县税务局召开。龙岩市水利局副局长章静、龙岩市税务局副局长兰进分别作开场讲话,强调水利与税务部门协同监管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取水企业切实树牢合规意识、底线意识、节水意识。宣讲环节,市水利局围绕取用水管理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明确取水许可、计量设施运维、用水台账报送等管理要求;市税务局就水资源税政策进行系统宣讲,县税务局现场讲解申报系统操作流程。互动答疑环节,参会企业就政策适用、申报操作等问题踊跃提问,工作人员逐一解答,现场交流氛围热烈。

深化协同共治,护航绿色发展
此次联合宣传活动是我市落实水利与税务部门协同监管合作机制的具体举措,接续推进税费征管协作框架协议成果转化落地。通过"现场核查+政策宣讲+互动答疑"的方式,有效推动取用水秩序与水资源税征管秩序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持续深化与税务部门协同共治,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监管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水资源税征管质效,做实做细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切实筑牢全市取用水管理基础,助力水资源高效保护与合理利用。